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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
本系(所)設有10個委員會,以維持系(所)務正常運作。各種委員會均依據本校相關法規,制訂設置辦法,並在系(所)務會議的統籌運作下,正常運作,達成目標,具體顯現成效。

委員會組織

 

系(所)務發展相關委員會組織成員及職掌

委員會名稱 組織成員及職掌
系(所)務會議 由全體專任教師組成,對本系(所)之發展、教學、設備、研究、各委員會委員的遴選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討論、整合及推動,並審議各委員會的規劃及提議。
教師評審委員會 由專任教師5至7人組成;其職掌為審議本系(所)教師新(改)聘、聘期、不續聘、停聘、解聘、專兼任教師升等、教師學術研究(含進修)、進修、延長服務、休假及其他有關教師相關重大獎懲事項。
課程委員會 由專任教師5至7人組成;其職掌主要為審查系(所)專業課程規劃之變更、系(所)課程規劃、審查系(所)專業課程基本要求及其他有關課程規劃相關事宜。
課程諮詢委員會 由全體專任全體教師組成,專任教師5至7人及學生代表組成,並依課程規劃需求,聘請學業委員、業界委員、在校生代表及校友代表;其職掌主要為諮詢有關課程規劃相關事宜。
學術委員會 由專任教師5至7人組成,其職掌為研擬與審議本系(所)學術交流計畫、學術研討計畫、學術研究計畫與著作獎助申請案、大學部畢業專題審查案、碩士班學生指導教授選聘案、論文計劃、口試及學位論文及其他有關學術規劃相關事宜。
經費預算委員會 由專任教師5至7人組成,其職掌為研議本系(所)各學制各項經費規劃與執行,包含預算編列、概算編列、各專業教室設備空間規劃及其他有關預算編列相關事宜。
學生獎懲審議委員會 由專任教師5至7人組成,其職掌為審查本系(所)學生各類獎助學金申請及學生懲處相關事宜。
招生事務委員會 由專任教師5至7人組成,其職掌為研擬與審議本系(所)各學制招生名額、預備碩士生名額、招生宣導策略及其他有關招生事務相關事宜。
實習委員會 由專任教師5至7人組成,其執掌為研擬與審議本系(所)學生修習校外實習相關事宜。
自我評鑑委員會 由專任教師5至7人組成,配合本校綜合規劃處品質管理暨評鑑中心,綜理本系(所)辦理自我評鑑各項事宜。